Re: 不得占用门口公共停车位!汕头交警发布致广大沿街商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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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户不销售不符合我市目前通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五、提醒亲友不要驾驶非本市号牌及2014年3月1日后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进入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汕头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号牌失效后的违标车禁止上路》 https://club.st001.com/thread-1066-11574701.html 七、2021年7月15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或临时通行号牌失效后的“违标车”,禁止在本市道路上通行。
再有一个多月就7月1号,征求意见直未。 爱给“超” 入临时牌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