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手机版e京网>社区>振兴汕头共谋略

物业不与业主协商电动车收费价格,也无提供公共充电区域,对公共通道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

只有芸知道
只有芸知道
2024-03-25 11:39发布于 广东2.5万 阅读 | 评论 8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本帖完成报料 | 查看更多报料 | 我也要报料

报料人:陈小姐

时间:2024/03/25 11:32

位置:泰安华庭东区

泰安华庭东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通道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目的把部分电动自行车强制收费停至地下车库(充电的前提下先缴费停车场),同时收取每月60元的停车费用。

对此,业主表示收费过高,未与业主协商定价,导致电动车充电受到影响。

物业对业主是防贼一般,对自己的定位不清晰,没尽到服务的职责。

近日有居委工作人员前来调解,最后调解无果,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高度重视。前来协调,还业主一个归家幸福感的家园。

文章已于2024-03-25被修改

全部只看楼主
0
只有芸知道
只有芸知道
2024-03-26 14:06

因物业不与业主协商定价,25号开始清理小区地面电动车,导致好多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外围。

,

,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或者登录超时,请点此登录后再参与发表。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