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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新引进人才将获购房补助、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附最新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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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10:17发布于 广东1.8万 阅读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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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近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发放办法》。


《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指2023年4月9日后(含当天)引进且首次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人才(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2023年4月9日以前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且为汕头市内流动的人才,不适用本办法,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除外。


购房补助:这些人才每人一次性发放100万元


购房补助适用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引进后获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


那么购房补助到底补助多少钱?《办法》明确了发放标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和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一次性发放100万元;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一次性发放50万元。


购房补助有什么发放条件呢?《办法》明确以下几点条件:引进后在我市购买住房(以购房合同为准);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已转入我市;引进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条件。


住房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万元


而住房补助适用对象则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及以上级别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制造类企业新引进国家重点大学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办法》明确,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9.6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万元;高级技师及以上级别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一次性发放4.8万元;制造类企业新引进国家重点大学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2.4万元。


住房补助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交单位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致;属制造类企业新引进国家重点大学理工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应属国家认可的制造类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人才所学专业应属国家认可的理工类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签订劳动合同时人才毕业应未满1年;毕业院校应为国家双一流大学。引进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


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


生活补助适用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引进后获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生活补助补助多少钱?《办法》明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年150万元,共发放5年;外籍院士和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年100万元,共发放5年;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每人每年50万元,共发放5年;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4.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发放2万元。


生活补助发放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已转入我市;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交单位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致;引进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条件。


购房补助适用对象已经领取住房补助的
可以申报购房补助

发放购房补助时应扣除已发放的住房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到,人才申请购房补助、住房补助、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根据申请补助时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身份等条件确定。购房补助适用对象已经领取住房补助的,可以申报购房补助,发放购房补助时应扣除已发放的住房补助。引进后获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申领生活补助,已按博(硕)士发放标准和发放条件领取生活补助的,发放时应扣除之前发放的生活补助。


此外,《办法》提到,新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3年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承担违约责任,由离职时的用人单位负责追回购房补助、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经本人申请、由流入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不退回补助。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资助期内人才在汕头市内变更单位的,申报由流入单位组织实施;资助期内人才自行离职或流动到外地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终止后续补助的发放。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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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只看楼主
dzg
dzg
1楼发布于 广东

正儿八经干活的都是本科。

潮汕鼠壳粿
潮汕鼠壳粿
2楼发布于 广东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和国家重大人财”这些人会差这一百万吗!更重点是发展前途!汕头这地方!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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