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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逾46万!汕头一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证就售房,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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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09:00发布于 广东3.6万 阅读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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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12月,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客户销售其开发的黄山名苑商品房,并于2019年12月28日采取让客户支付诚意金抵房款的形式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以其它形式收取客户诚意金463460元。该项目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预售许可后,当事人于2022年6月27日将上述购房款存入该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


上述行为违反《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46.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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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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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鼠壳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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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发布于 广东

几个证件全齐才可预售实行到现在几年了吧?不是现在才实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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