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
5月13日,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传达了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并部署推进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基层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或专班,指定相关业务庭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台账。
二是要持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基层法院要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以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法院开放日等形式为载体,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是要落实线索排查的问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是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包括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普通诈骗等各类诈骗犯罪。既要将涉老诈骗犯罪全部纳入打击范围,又要突出重点,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实施精准打击,以点带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
四是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基层法院对于养老诈骗犯罪的重大敏感案件,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加大办理力度。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专项行动的指导,做好问题研判和工作指导,举一反三,科学精准施策,推动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汕头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