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公办幼儿园服务范围划分
昨天,龙湖区教育局公布了《龙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秋季招生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幼儿园在接受适龄幼儿报名后仍有办学资源的,可开设托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直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录幼儿园所在小区“人户一致”幼儿和政策照顾生,仍有办学资源的根据入园要求、办园规模和招生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招生范围。各类集体办幼儿园招生优先考虑辖区内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子女。
此外,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也公布了《汕头市龙湖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内容涉及以下十所幼儿园的招生方案: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总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第一城园区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悦江府园区
汕头市龙湖区童心同梦幼儿园
汕头市育才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幼儿园
汕头经济特区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幼儿园
汕头市龙湖区丽水庄幼儿园
以上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
1.招收幼儿园所在小区“人户一致”适龄幼儿。幼儿本人及家庭户口属龙湖区(因搬迁新入户的适龄幼儿,户口迁入我区招生园所服务范围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招生园所服务范围如下:
2.招收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参照《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生分类一览表》,对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实行同等条件下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提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湖区教育局备案。
3.若有空余学位,进一步扩大招生范围,由近及远招收服务范围外适龄幼儿。在学位需求较大片区,若意向园所学位不足,其它园所学位有余,将结合学位需求合理统筹,与家长达成意向确认后进行学位调剂,切实满足龙湖区适龄幼儿对优质学位的需求。
此外,优先招收小班幼儿(出生年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相应出生年龄段的托班幼儿及中班、大班插班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