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6月1日起,在广东“扯证”不限户籍

民政部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平均每年办理结婚登记1000万对左右,离婚登记近400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400万对左右,直接服务群众近4000万人次。
与之相对的是,我国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的现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中15岁至35岁的人员占了总量的70%以上。这些人员多为外出打工就业、经商办企业、求学参军人员,适婚人员占绝对比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流动群体返乡办理婚姻登记必将产生较大的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
据民政部数据,2020年广东以63.3万对新人登记结婚,位居全国第一。广东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分析,广东是常住人口第一大省,同时,年轻人占比高,适婚群体也比较多,相信这项试点的推出会给适婚人群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那么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按照国务院批复和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万事俱备,你还缺啥?
来源:南方+、新华社、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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