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代表委员提议:将冬至设为法定节假日、推行春秋假……

“建议将冬至增设为法定节假日”
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冬至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全国人大代表陈南表示:“冬至在中国古代就是法定假期,古代人们视冬至为阳气始生、万物更新的日子,会举行盛大的祭祀和庆祝活动。因此,将冬至设为法定节假日,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有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陈南认为:从现有法定节假日分布的角度来看,国庆后到元旦期间长达近3个月没有公共假期。冬至恰好位于这个时间段内,将其设为法定节假日,可以填补这一假期空白,满足劳动者的休息需求,又能促进文化旅游和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议全国设立‘春秋假’”
每年五一、十一等公共假期,酒店、景区等旅游资源紧张,交通拥堵风险上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庞永辉建议在全国推行“春秋假”。
如何推行“春秋假”制度?庞永辉建议:
一是分步推广“春秋假”制度。先在五一假期前后安排衔接一周左右的“春假”,未来再视“春假”执行情况,逐步考虑推行“秋假”制度;
二是各地要因地制宜、错峰休假。南方地区可考虑将“春假”设在五一假期前,北方地区“春假”考虑衔接在五一假期后,高等院校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春假”时间为2周;
三是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各地政府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措施,确保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细化法律法规,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
双休制落实率低,带薪年休假执行率不足,隐性加班常态化,女职工等特殊假期难以保障,休假模式单一化……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到:双休制实施近30年,但部分行业如服务业、互联网、制造业仍普遍存在单休或“大小周”工作制。
探亲假、丧假等40多年未作调整,存在安排不够灵活、部分职工难享受等问题。数字技术模糊工作与生活边界,微信工作群消息等变相侵占休息时间,导致“假难休”。
怎样更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益让职工“有假休、放心休”?吕国泉建议:
要细化劳动法律法规,完善休息休假制度。例如,明确“双休制”为基准,允许特殊行业申请弹性工时,但需保障周均工时不超过44小时,并统一企业、事业和机关劳动工时等标准。
强化监管机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研究将带薪休假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设立全国劳动权益区块链平台,实时监控企业休假执行情况。
应创新休假模式,释放消费活力,构建共治体系,激活内需潜能。建议政企联动推广错峰休假,政府每年发布“错峰休假指南”,引导职工分段休假;探索推广“休假储蓄”模式,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将未休假天数转换为未来弹性假期或消费券。
“建议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负担”
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认为: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保制度还有完善空间👇企业职工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则由个人全额承担,缴费负担相对较重。
灵活就业人员可购买的险种有限,目前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仍需扩大。
另一方面,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了解不足,参保流程不够便捷,影响了参保积极性。
翟美卿建议:
利用社会保险法的修订机会,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范写入法律,从更高层级提供立法保障。
尊重个人选择,让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自愿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档次。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特点,进一步优化缴费档次设置,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探索“按单缴费”“分档缴费”等灵活参保模式,允许按日、按周或按项目缴纳社保。
关于代表委员们的建议,你有什么想说的?
本文信息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中国经济网、极目新闻、工人日报
但冬至后没几天就是元旦,如果冬至日刚好是周三,要调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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