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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发布新政!买房认区县不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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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9:23发布于 广东4834 阅读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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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汕头公积金发布新政!放宽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上浮!

先来看下调整后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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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类型拟购房所在县区房产情况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执行利率首套无房从未用过首套利率二套有1套房用过1次二套利率拒贷有2套及以上房用过2次及以上不予贷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贷款额度“大幅上浮”:多孩+绿建+装配式

1)适用群体:多子女家庭、购买装配式建筑、购买星级绿色建筑。

2)上浮比例: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3)具体额度上限:一手房:单人最高60万,双人及以上合计最高96万。二手房:单人最高48万,双人及以上合计最高84万。

值得一提的是,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不叠加,只按最高的一项上浮。全文如下:

最新住房套数的认定方式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位于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上的自有建筑物(如自建房屋),不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统计范围。
(二)住房套数按照拟购房屋所在的区或县房产情况认定。
调整后首套住房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调整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名下有一套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
调整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在拟购房产所在县(区)名下有二套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对购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以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一)支持群体:多子女家庭(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购买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群体。
(二)以上群体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最高上浮20%(含一手房、二手房、首套房或二套房),即一手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96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84万元。
(三)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叠加计算。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或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楼盘备案时,应同时提供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相关依据材料。

来源:潮汕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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