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谈谈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不会惹火烧身的技巧
草丝刀
达人
2010-09-04 07:589991 阅读 | 评论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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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濠网的舆论监督帖子不少,喜欢网络舆论监督,她真的对一些部门及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抑制作用。当然,其中也有少数带着个人目的利益或打击为目的的。
所以濠网近来有一个关键词“诽谤”。
网友如何在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不会惹火烧身的技巧呢?希望大家一起来探讨。
(我们要“懂法”又要懂得运用网络的游戏规则,温总理好像有表达过这样一种鼓励:让官员多上网,接受网络舆论的监督,我认为我们的网络舆论监督的本义是好的,是政府支持的,只要我们是客观的。)
技巧一【反语发帖法】
记得去年双泉公园一段时间有入门收费的情况,草觉得这样很不好,就想发个帖子反映反映。但是这个标题很关键,因为我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有经过批准,如果有经过批准的合法,我如发帖“双泉公园违规收费”,那么我就有误导民众的责任。所以我发帖【支持双泉公园设立规范的停车收费点】http://www.ezeem.com/forum/read.asp?id=1108&no=10914499,从标题上看我是支持收费的,但“规范”两字有好像向大家求证什么,最终通过网友的跟帖,大家理性的发表了对公园的看法,区政府重视,收费取消了。我发这个贴也达到了目的。
这个技巧的作用:反映了“收费”的情况,帖主标题没有反对收费,但结果却达到民生支持的结果。
技巧二【装傻发帖法】【听说、传说】
之前传说“批发校长”“墓地”的帖子,有stej网友很好运用了【装傻】【听说、传说】这个技巧发了个帖
技巧三【不要指名道谢姓】
就算你有十足的证据,在没有权威部门确定之前,你在网络上发帖尽量用怀疑的语调,比如:【听说,传闻,没经确认】等词语。而涉及具体人,千万别说出具体名和单位,要用某单位,某路,某人。或干脆用第一人称,把这样的违法行为设计在自己身上。比如你知道哪个人当官违法,你可以发个贴“我愧对自己的职位”,用自责的心态去写,让人民去猜想,去对号入座。
例子:新闻报道抢劫人,他已经是抢劫了,还说“姓谋”说“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没有定罪之前,我们只能是带怀疑的语调。
[Modified By 草丝刀 On 2010-9-4 8:26:39]
[Modified By 草丝刀 On 2010-9-4 8:37:29]
再谢谢草丝刀的“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不会惹火烧身的技巧”。
第一,【反语发帖法】
第二,装傻发帖法】【听说、传说】
第三,【不要指名道谢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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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草太有才了
要避免多次捏造实事。象某人为了发个贴新注册ID一样.
草丝gg发贴确实有“技巧“!楼主此主贴便是一例:“大家来谈谈......技巧”,看似楼主在请大家来讨论发回贴技巧,实则阿狗是在濠网上开讲“刁民培训讲座”。楼主的发回贴技巧已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为“刁师”之宗,可喜可贺!
另:草丝gg原本就是一条响尾蛇,他怎穿上马甲我也认得他。有谁想知道草丝gg的另外几个马甲ID号的,请留言向我索取。
怎么我们的舆论监督到了死人"回贴户”处就成“刁民”了?难道你是最先被河蟹的那个?
回贴户知道我所有的马甲?你可别太自信我,不要学一些人觉得有人跟他观点不同,就认为是草的马甲。脱上脱下太累的,我只是偶尔利用马甲而已,希望我没有妨碍回贴户君你的聪明才智。
说说发本帖的目的吧,近来濠网的舆论贴不少,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过程重视会让“一些人”紧张的。作为版主小山应该是又喜欢又怕,喜的是很多人来关注濠网,因为周围都有人热议网上的话题。而怕的是怕网友的失实发言,导致诽谤,版主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所以,草发这个贴,是为了保护发帖的网友,同时提请网友要以事实为依据,对猜测的事情,要用谨慎的语言表达方式,只要语言不要太偏激,我想小山也会支持大家展开舆论监督的。
其实大家如何对待网络的舆论和传言?李老三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何用惊?”就算遇到鬼,她也有美丽温柔的一面。
锁帖不是明智之举,关键在于引导。作为网络平台更重要的是能提供百家争鸣的舆情,但广大网友也应珍惜这个唯一的民间“喉舌”,使他真正能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理性监督、理性讨论
[Modified By 路过濠江 On 2010-9-6 21:00:35]
正如草所说,网络监督需要一点技巧,否则就会惹火上身。如何厘清言论自由与诽谤,他们如何界定,尤其是网络诽谤目前在法理上还有很多争议。
首先,我们先看看诽谤的定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而言论自由虽然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他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他的所言所为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范围就是侵权。
其次,造成诽谤需要下列二个要件。一是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第三,构成诽谤应负的法律责任。诽谤行为可能构成违反民法,诽谤行为人被追究民事责任;也可能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诽谤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诽谤行为既可能构成侵权(民事的),也可能构成犯罪(刑事的)。
第四,什么情况可构成犯罪,也就是诽谤罪。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否则就是侵权。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沙发没有了,我坐板凳;板凳没有了,我坐地板……就是得来学习学习
听草GG讲课,免得“引火烧身,乞人卤”
谢谢草老师
是啊,如果每个id就像草丝刀一样,大家都不用争论了,因为草就没有真理概念存在,论坛就该结束了,是吗?论坛主要体现一个“论”字,就你的观点那就不用辩论了,左右逢源,随意而改,朝三暮四,这样论坛还能有办下去的意义吗?论坛就是为讨论真理而存在的虚拟空间,从而达到传播真理,启发智慧,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纯粹为了解压。我们不怕争辩,就怕怀着主观的色彩,短视认识问题,还带着强烈的个人目的,个人素质和修养不高。这样很容易失去理智、就变成争斗,其实很无谓,我们都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面,大家都一样遵守游戏规则,你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你是哪个,何必动粗相见。真理就是真理,真理永远掌握在正确的大部分人手中。“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地也不变,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我建议,发帖回贴顶贴,都必须通过客观,有事实佐证,所谓有调查就有发言权,对事实真相一知半解就凭主观臆想就是对真理的误导,最终误人还会害己。别逞一时之快、习惯会使自己在现实社会吃大亏的。
另外,也有人怀疑天涯有多少个id和多少粉丝。哈哈,天涯过了那种个人崇拜的年龄,也是一个对ID(当品牌)很注重的人。天涯的光明磊落在现实当中和濠网是有目共睹的,在濠网中比较注重id严肃性者之一个,某些人大可不必怀疑揣度,这样太累了。哈哈,天涯就是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