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汕头一门店,被罚5.5万
汕头关注
达人
2026-07-29 13:43发布于 广东1.0万 阅读 | 评论 0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近日,广东三元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汕头长平路阳光海岸分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5.5万元,并责令关闭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违法事实:我局于2026年3月26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0日对你单位受委托人洪志鑫进行调查询问,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经营面积约365平方米,共两层,一层为厨房和用餐区,二层为用餐区和设备间。厨房配套有炸炉2台和煎炉1台等设备。经营过程主要产生油烟,二层设备间设有静电油烟净化设施1套和水喷淋箱1个。经营过程炸炉、煎炉使用时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层设备间静电油烟净化设施、水喷淋箱处理后经排放口排放至二层设备间,通过设备间百叶窗外逸至外界。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设于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82号阳光海岸花园1区10幢首层1/103号、二层2/203号商铺,该栋楼三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你单位未加装专用烟道引高排放油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