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发布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南澳县自然资源局经调查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 上述两宗地块使用权人,均为南澳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澳县后宅镇西阁,占地58.78亩地块为商服用地,占地47.13亩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