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在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申报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申报条件
1.我市“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企业现有在职及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获得者等,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2.新引进的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已转入我市;
3.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
二、补助标准
1.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5年;
2.对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5年;
3.对首席技师,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5年;
4.对特级技师,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5年;
5.对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补助期5年。生活补助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申请材料
1.汕头市在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2.汕头市在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承诺书;
3.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技能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提供开通金融功能社保卡复印件;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在汕头市缴交社会保险相关材料(外籍和港澳台人才可免提供)。以上各项补助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核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报。
①由申报人个人向用人单位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确认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
②市一级用人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材料;
2.初核。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函请市统计局审核已纳入我市“三新两特一大”重点产业企业名单,并汇总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拟发放补助对象;
4.公示。
拟发放补助对象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发放补助对象,并将意见反馈给用人单位。同意发放补助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将款项汇至人才个人银行账户。不同意发放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
声明:因政策/信息动态性强,更新或存在延迟,本文基于历史消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依据。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