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驾照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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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5:17发布于 广东5044 阅读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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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大家俗称的“科目四”,也就是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C1、C2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考试内容
科目一考试内容:道路通行、交通信号及其含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C1、C2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各科目考试次数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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