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优先满足公共交通需求!相关办法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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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9:35发布于 广东1.2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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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
结合现状和实际利用需求,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模式分为公共交通设施类、城市管理类和公益服务类,实行“一桥一策”。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不得用于商业开发。
(一)公共交通设施类。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优先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的需求,弥补解决城市交通站场用地严重不足的问题,用于设置公交站(场)、出租车待客点、共享自行车停车点、交通通道等。在满足公共交通需求前提下,可作为公益性小汽车停放场地。确需收费的,应参照我市交通站场配套停车设施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
(二)城市管理类。将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用于公路、市政管理抢修、抢险和养护、维修所需材料、设施、设备的有序停放,治安岗(亭)、志愿者服务站等。
(三)公益服务类。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用于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文化宣传阵地、休闲公园和城市绿道、绿化,辅之以必要的景观设计。
另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桥下空间使用者负责维护和保养,履行秩序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公告具体详情可在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查看。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