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保基金4万多元!汕头一男子一审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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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09:58发布于 广东2.0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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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吴某龙驾驶摩托车与黄某驾驶的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龙受伤,吴某龙与黄某协商一致,同意由黄某一次性补偿吴某龙3万元。
然而,吴某龙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却隐瞒了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并使用医保报销了4.6万多元住院费用。
接到问题线索后,市医保局开展调查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警方立案调查。不久后,吴某龙主动将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额退回。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吴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汕头作为省内二类地区,诈骗起点在四千元以上。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欺诈骗保无小事,要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依法依规享受医保待遇,不可因贪图小利骗取医保而触碰法律底线。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