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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营业收入达600亿以上!汕头出台7条措施支持方便粉(粿条)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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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9:35发布于 广东1.9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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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汕头方便粉(粿条)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措施(试行)》,并对汕头方便粉(粿条)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作出了规定。

该措施称,自2024年起,计划3年安排一定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汕头方便粉(粿条)产业化发展,重点扶持培育壮大一批预包装方便粉(粿条)生产企业和公共品牌门店。

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开发生产预包装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开设公共品牌门店,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支持标准化建设,支持融资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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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对在汕头落地预包装方便粉(粿条)生产线并投入生产,且预包装方便粉(粿条)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经统计和税务部门认定的上规模企业,且预包装方便粉(粿条)年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开设汕头粿条公共品牌门店,采用汕头市统一征集公布的门店门头设计图案,并经营1年以上,且符合卫生设施、食品品质、信用要求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已开设的汕头粿条门店,根据汕头市统一征集公布的门店门头设计图案进行改造提升,且符合卫生设施、食品品质、信用要求的,给予一次性0.5万元奖励。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方面,对租用汕头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厂房的方便粉(粿条)生产企业,租赁面积1000㎡以上的,签订1年(含1年)以上租赁工业厂房合同(协议),且连续依法完税3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实际租期给予每月2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个月,每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执行时间从本扶持措施印发之日起,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

支持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方面,对成功申请汕头粿条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成功申请汕头粿条集体商标的,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对方便粉(粿条)类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品牌,每个品牌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在省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或与知名网红合作宣传带货的方便粉(粿条)企业,按广告宣传费不超过40%给予补助,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

支持标准化建设方面,对参与修订国家标准或研究制定汕头方便粉(粿条)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每项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支持解决融资瓶颈方面,对企业因生产汕头方便粉(粿条)购置设备的贷款项目,给予贴息补助,贴息额不超过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单个企业年贴息额累计不超过15万元,时间不超过两年。

据悉,相关扶持措施自2024年8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8月13日。汕头计划用5年时间,争取方便粉(粿条)全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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