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简盛、潮盛等品牌!广东通告24批次不合格食品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了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其中涉及到一些潮汕人熟悉的品牌。
包括:标称广东潮汕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简盛”橄榄菜;广东潮盛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潮盛”颗粒型花生酱;揭阳市揭东区任事发食品厂生产的“伟发”潮汕菜皇;广东金宝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美厨”鸡味调味料等。
2024年第26期通告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从化江埔明贤超市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双水家顺食品厂生产的鸡粉调味料,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向天歌茶餐厅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恒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布拉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梅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潮汕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国润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大平调味食品厂生产的怀仁泉老陈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潮州市生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宝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味调味料,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粤北万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任事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菜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门市蓬江区富味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湘桥区源兴达食品厂生产的菠萝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陈皮(蜜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湛江市赤坎区金港兴饼业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红梅(李子制品)和风干乌李,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悦万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潮盛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颗粒型花生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4年第27期通告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广东粤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冠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花生糖,大肠菌群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鹤山市鹤城南联花生厂生产的咸干花生(蒜香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市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阿盘手信食品(江门)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咸干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标称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盛®饮用天然矿泉水和富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冠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味花生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鹤城镇福生超市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唇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会区会城赣丰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琵琶虾和香辣味小海蟹,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中山市百乐购百货有限公司东凤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小黄鱼和香辣小黄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本文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