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违标”电动车4月15日起禁止上路?交警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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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8:54发布于 广东1.9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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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我市一些微信群中有人发布4月15日起“违标”电动车不准许上路的信息。据媒体从汕头交警部门了解到的消息,该说法为不实信息。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周胜表示,2023年底,公安交警部门对在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设置二年过渡期管理措施,实施临时备案登记,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违标车”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有效期截止2025年10月31日。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因此网传的4月15日起不准上路的说法不实。
如何办理“违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备案登记?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群众可以就近选择车管所、邮政代办服务网点申请办理。近期交警支队车管所开设流动专场便民服务,市民群众可以到场办理。
1、购买收据或发票;
2、车辆合格证;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电动自行车车架拓印码一张;
5、能展示车辆全貌照片(彩色相片2张,尺寸为行驶证比88mm*60mm)。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