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多领了两万五失业保险!市社保局:请多领保险的限期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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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9:15发布于 广东3.4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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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责令有关人员限期退还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据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查发现肖某明等23人存在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经多次沟通,包括电话、短信、邮寄送达《缴款通知书》,至今仍未退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向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公告送达通知书。
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如下: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要求相关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4月3日)起15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至公告指定银行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之一规定:失业人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自其再就业后多领取的失业金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专业人士提醒,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返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政策虽是参保人的权利,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时要认真对照相关政策,向经办机构咨询,避免合法权利受损,甚至构成不当得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