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年初二焰火晚会举办期间禁飞无人机!违者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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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08:58发布于 广东1.1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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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将加强汕头市2024年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2024年2月7日0时起至2024年2月11日24时,以汕头市珠池港区为中心的半径3公里范围为临时管控区禁飞无人机。
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临时管控区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