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议汕头启用电子眼抓拍电动车违章,汕头公安局回应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提议加强电动车和共享电单车管理。
网友表示,汕头市区内电动车、共享电动车数量日益增多,存在不少电动车、共享闯红灯、逆行甚至上禁止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现象,而像东莞、温州等许多城市已经启用了电子眼、人脸识别技术抓拍电动车违章行为,汕头下来也应逐渐启用电子眼对电动车、共享上述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管理。
对此,市公安局回复称:
(一)关于在交通管理中使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建议。
使用电子警察设备采集交通违法人员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等信息并进行惩治,是交通管理的有效手段。“摩电”行驶秩序一直是交警部门关注和整治的重点,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全力加快电子警察设备的建设,以有效整治“摩电”交通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依托“潮汐勤务”和网格化勤务制度,采取早晚高峰时段站点指挥和平峰时段巡逻管控的方式,切实强化交通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摩电”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023年12月,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约谈我市五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企业对电子围栏进行精细化设置,禁止电动自行车行在城市快速路等机动车专用路段行驶。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加强常态化管理,查处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在城市快速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宣传。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通过交通安全宣讲、向市民群众发放交通文明倡议书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自觉遵章守则、文明礼让,共葆安全。
本文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