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党组书记黄志荣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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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08:29发布于 广东2.1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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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潮阳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志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志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败坏,搞钱色交易;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志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潮阳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