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汕头医疗机构规划发布!在县级区域设1个县办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汕头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下称《设置规划》)。
《设置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不少于6.53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每千人口拥有药师(士)数、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师数分别达到2.8、2.91、0.4和4.0人,三级医院达到15家、三甲医院达到8家。
《设置规划》提出布局规划,其中,公立医疗机构中,综合医院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要求,在地市级区域,每100-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内原则不新增公立综合医院,市中心城区外新增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原则控制在1500床以内,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建设。
支持高水平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加上主院区原则不超过3个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效应。支持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大峰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中医医院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要求,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医院。规划期内,支持龙湖区、濠江区、南澳县等区(县)中医医院(中西医医院)新改扩建,推进潮南区、潮阳区中医院按期建设,实现30万以上常住人口区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潮阳区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到2025年,新增中医病床2000张。
汕头市中心医院新院区
汕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设置规划》提出,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置1家村卫生室 (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除外),各地可按照乡村一体化原则,根据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发挥区 (县)级区域医疗中心龙头辐射带动作用,构建镇 (街)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 (居)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建设社区医院。到2025年,基本达到“一街道一中心、一镇一院、一村一站”,完成规范化建设,推行一体化管理。
社会办医疗机构方面,《设置规划》提出,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政府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不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作规划限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实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告知承诺制。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医疗机构,以及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
《设置规划》提出,推动医疗机构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规划期内,加强机构建设、床位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的协调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力争增加到6.53张左右、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医学科床位达到0.45张、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达到0.5张、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0.85人、每10万人口拥有康复医师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