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发布告诫书: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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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12:24发布于 广东1.7万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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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台风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7月26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台风“杜苏芮”过境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到,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应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