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网约车需安装车载终端设备,营运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1个月
11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网约车车载终端设备技术要求和相关事项。
通知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在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时,车辆要先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并通过已在汕头市通过备案的第三方监控服务商上传车辆动态数据至“汕头市重点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监管平台”,车辆动态数据至少应包括卫星定位数据等。
其中网约车车载终端设备主要要求如下:
(一)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符合国家对电子产品的质量要求;
(二)车载终端设备应固定式安装,具备设备移除报警功能;
(三)符合“汕头市重点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能够将设备采集的相关数据上传至平台,实现对网约车运行和服务动态监控功能;
(四)具有应急报警、车辆卫星定位功能,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1)要求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向“汕头市重点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监管平台”上传相关信息;
(五)配置车辆内外摄像头,具有音视频采集、存储、远程调用和检索上传功能,祝频应不低于 1280x720 分辨率;
(六)本地数据存储,存储空间不小于 500GB 且存储时间长度不少于 30x24 小时。
通知要求,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在受理网约车运输证申请时,要通过“汕头市重点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监管平台”核对车辆是否按要求安装车载终端设备并正确上传车辆动态数据。
网约车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须运用车载终端设备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同时确保车辆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网约车平台应定期采集、存储车辆营运数据,营运数据信息的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