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手机版e京网>社区>振兴汕头共谋略

注意啦!本月起,汕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有变化

汕头料姐
汕头料姐 达人站务
2023-07-03 08:45发布于 广东1.8万 | 评论 0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据最新消息:7月1日起,汕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作如下调整: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

下限为2022年汕头市所在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077元的60%,即4246元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

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

失业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上限为2022年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730元的300%,即23190元

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执行,如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工伤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

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上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

下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


本次调整后
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人社

汕头料姐 汕头料姐社会
达人介绍:报料看料找料姐。 微信号:ejingmedia查看更多达人文章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或者登录超时,请点此登录后再参与发表。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