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情况!这场新闻发布会,值得关注→
昨天下午,汕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汕头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并回答记者问题。
据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目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已进入社区广泛流行阶段。根据市疾控中心的数据分析,我市疫情已到达峰值,目前每日新增感染人数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但社区仍存在大量感染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将维持一段时间的高位平台期。考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我市疫情(特别是农村地区)可能存在波动,防重症的任务仍然繁重。
为平稳渡峰,近期,市卫健局在加强医疗资源储备,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准备。
完善发热诊疗服务网络。
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加强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发热门诊(诊室)的建设,发热门诊(诊室)由原来的56家增至106家,同时增加医护人员力量,延长接诊时间,进一步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卫生站(室)、门诊部和个体诊所建设1200多个“发热诊疗服务站”,更好地满足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就近诊治的需要。
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储备。
全面梳理各类医疗救治资源,目前累计开放床位21764张,其中,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共有9264张床位,2家新冠定点收治医院床位数达1000张。合理调配全市各大医院的呼吸机,以满足重症患者的治疗和生命支撑。建立医疗救治医护人员团队和重症医疗救治专家团队,重点做好重症医学和儿科相关医护人员的储备,培训可转换重症、儿科的医师和护士,进一步充实医疗救治队伍。扩容120急救电话接听能力、提高120急救车辆的响应率。
做好药物储备。
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应对用药高峰。与本地药品生产企业达成药物保供协议,储备有一定数量的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片等退烧、止咳药物,并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
开展线上诊疗和便民服务。
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呼吁市民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有就医需求时,优先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问诊,有效缓解诊疗压力。近期,市卫健局会同市政数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发了“汕头发热诊疗服务”微信小程序,该程序立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发热市民群众提供便捷的预约购药服务,同时集成了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发热门诊服务指引、新冠科普知识等便民信息,更好地为市民群众就医用药提供便捷服务。该程序自2022年12月28日上线以来,访问量达到30.88万人次,已有3600名市民通过小程序预约购药。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针对社会关切的就医购药难题,加强宣传引导,第一时间发布《非必要不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倡议书》等通告,及时发布我市最新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发热诊疗服务网点、互联网医院、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等权威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就医信息,引导群众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科普,组织专家接受采访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专家访谈、发布指引、制作视频、图文报道等方式,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和各大主流政务媒体,密集发布推送抗原检测、转诊治疗、居家隔离、用药提醒、网上问诊、疫苗接种等健康科普信息。
市卫健局将落实落细新冠病毒感染 “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南方日报记者提问:春节即将到来,预计今年农村在春节期间的人口流动量将比往年大幅度增加,针对农村群众防控疫情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请问怎样提醒春节返乡群众进行健康管理和疫情防控?同时想请问对于农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人群,我们是怎样做好保障工作的?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华广
市农业农村局回答: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医疗条件比不上城市,当前又面临春节返乡人员增多情况,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为此,市防控办专门出台了《汕头市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市委农办又发出了《致农民朋友的一份信》,提醒返乡群众主动防控,指导村居提早防控、做足基层健康服务。
一是提醒群众报告返乡计划。各村居用好三年来的疫情防控经验,通过微信群、亲戚朋友群、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提醒返乡群众向村居告知春节回乡计划,倡导错峰出行,广泛告知家乡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二是提醒群众做好个人防控。各乡镇村居积极开展健康防控宣传,广泛告知就近问医求药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提醒群众要坚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与家庭卫生,在身体健康前提下才走亲访友。
三是做好健康服务指引。镇村医疗机构除了按照省市要求接诊、治疗等外,医务人员还会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
四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镇、村居社区及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挥作用,摸清村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乡村重点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落实《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提供便利。
五是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范围。强化急难型社会救助,对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特别是对感染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及防返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非我市户籍人员在我市突发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可在急难发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在感染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重症患者也随之增多,请问我们如何保障把资源集中在那些最需要的新冠患者和其他危急重症患者救治上来?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蔡榕
市卫健局回答:
重症患者的救治,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对此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扩容重症医疗资源,扩容和改造了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同时增加二级医疗机构的重症资源,重点拓展我市三级医院的重症医疗资源,包括床位、设备以及人员队伍,成立重症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建立日调度制度,随时调度各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和使用的情况。
二是关口前移,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管理起来,根据他们的健康风险等级来实施分级管理。我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在全市各区县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工作,将摸查到的基础疾病不稳定、免疫功能缺陷、失能老年人、未接种新冠疫苗老年人等各类人群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服务。
三是发挥我市三级医院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三级医院进一步加强急诊和住院病房收治之间的联通和衔接,最大程度实现重症患者的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对于重症患者的救治,落实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和讨论制度、整体护理制度等。对于新冠感染患者,进行同质化和规范化治疗,多学科共同提供基础疾病诊疗服务。针对近期急诊就诊患者增加、重症患者增多的突出问题,市中心医院、汕大附一院等多家大医院采取应急措施:如合并科室,重组床位,把部分医务人员调整到急诊科等科室;增设急诊留观区域,确保急诊的病人应收尽收;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各病区医疗力量均衡;对重症病例分级分类施治,增配呼吸机,确保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收治抢救。
四是加强人车调配,扩容“120”急救转运能力。去年12月以来,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警量与出车量持续攀升,为做好高峰期应对准备,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加大接警线路和调度席位的扩容,同步接入线路数和负压救护车数量翻倍增加,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我们呼吁市民非必要不拨打120,把急救资源留给最需要的人,保证120救护车能够主要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
五是全面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重点推进老年人加强免疫、序贯免疫,持续强化“日调度”机制,想方设法为老年人群接种提供便利服务。截至目前,我市超过92%的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了新冠疫苗,其中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达到85%,但是60岁以上人群特别是80岁以上高龄人群的加强免疫接种率覆盖率还不高,在此我们也建议和呼吁老年人加强疫苗接种,预防和降低重症和病亡的发生。
当前正处于新冠和冬春流感的高发期,医疗机构承受巨大的诊疗压力,一线医务人员近期都是在加班加点、连轴工作,许多人放弃休息、带病坚守岗位,舍小家、为大家,克服各种困难,夜以继日奋战在医疗救治一线,守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我们呼吁全社会一起关心关爱这支队伍,大家在就医过程中,能多一份包容、多一份理解。
南都记者提问:明天开始进入春运,请问疫情形势下,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工作如何安排,具体有哪些举措?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谢旭华
市交通运输局回答:
今年春运从1月7日至2月15日,是“乙类乙管”后第一个春运。由于部分高校提前放假,春运到来前学生客流基本发送完毕。春节前预计将以务工流及探亲流叠加形成长途客流为主,节前客流将会比平时明显增长,但整体客流将呈现峰值不高、持续不长的特点,预计节前客流高峰出现在1月18日至1月21日;节后主要以上班族返程、学生返校等客流为主,客流预计较为平稳。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期印发的《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文件精神,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一线从业人员实施症状管理,按照关键岗位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精准落实防疫措施,保障综合运输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二是做好运力调配。道路客运方面,全市投入营运客车698辆,总客位27728。同时,组织现有进出我市的外籍跨市班车和跨省班车参与春节旅客运输。2023年应急公路客货运力安排共74辆,其中客运应急运力35辆,1541座位;危运应急运力5辆;普通货运应急运力34辆,其中冷藏车5辆;城市公交方面,重点抓好汕头火车客运站、高铁站和各汽车客运站旅客运输的集散衔接工作,督促指导各企业加强所属公交线路、出租车与火车客运站、高铁站和汽车客运站衔接,提前研判新变化新趋势,针对性制定应对方案,动态调整线路发班密度及班次,确保运力充沛、运行高效;铁路运输方面,按照目前汕头火车站及厦深铁路潮阳站客车开通情况测算,汕头站、潮阳站每天最大可发送旅客人数约为26000人次、10000人次,乘车旅客以省内城际客流为主。春运期间,铁路运行图将根据疫情政策及旅客出行需求进行适当的临时调整。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对全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强化营运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工作,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
四是开展交通执法工作。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按照省、市春运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客货运市场执法工作。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监管对象,依托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深入落实路警联合机制,加强道路客运、危运、出租汽车客运、货车超限超载、水路运输等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客运班车违规停靠行为、旅游包车不按包车合同经营行为、7座以上私人客车非法营运行为、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保障春运期间客货运市场的畅通、有序,为春运保驾护航。
汕头橄榄台记者提问:老百姓很关注疫情是否影响快递服务,请问新阶段下如何保障快递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回答:
市交通运输和邮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邮政快递业保通保畅工作部署,努力维护寄递渠道畅通,保障快递末端服务。
一是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在前端对揽收进行限流,要实现营业网点应开尽开,最大限度保持邮政快递网络前端畅通。充实人力资源做好投递业务,指导企业采取管理人员下沉、增加劳务派遣、补充临时用工、加薪奖励快递员提高上岗率。通过加密作业频次,延长派件时长,开启“夜派”等模式以保障快件尽快送达,并优先保障药品等医疗物资的投递。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快递员的健康防护。要求快递员工作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日常保持测体温,为快递员提供质量好的口罩,以及消毒剂、抗原检测试剂、药物等防疫物品,切实做好快递员的健康防护。
三是通过12345、12305等申诉渠道帮助群众解决快递服务质量的问题。12月份累计受理各类申诉546宗,邮政申诉工作人员对所有申诉都及时进行处理,并重点对群众反映的药品、医疗物资等投递服务质量问题优先协调处理。
四是目前我市快递日均快递业务量为650万件,日均快件投递量为200万件,数量基本上与去年持平。目前未出现大量邮件快件积压的问题,行业运行平稳,市民可以放心使用快递服务。
汕头日报记者提问:近期,零售市场上部分药品和防疫用品供应偏紧,个别药品价格有所上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什么措施?在引导市民安全合理用药方面是如何安排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逸夫
市市监局回答:
近期,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零售市场上出现市民集中购买、储备防疫类药品和用品的情况,造成了部分重点药品和防护用品紧缺。其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突然增大、生产企业产能还未提升适应。为防止出现防疫药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防疫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全力维护药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购药需求。主要采取了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价格提醒告诫。我们迅速向全市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发出《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并在零售药店醒目位置张贴,提醒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稳价政策指导。连续召开多场政策指导会,指导本市涉及重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升产能和保供稳价要求,共同维护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市场资源拓展。向各批发零售企业发出保供提醒函,要求加大对紧缺药品、防护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力度。发动药业商会等行业组织向国内、海外同业乡贤请求加大支持力度。同时,以市物资保障组的名义,发函支持本地生产企业采购生产资料、批发零售企业采购紧缺药品物品,积极帮助企业联系生产企业优先供货。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重点药品、医疗器械价格波动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巡查监管,重点检查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厉打击。行动开展来,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及指导协调零售药店1100余家次,下达告诫书200余份,责令整改20家,对存在情节严重行为的立案处理4宗。
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强大震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引导市民安全合理用药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各类网络发布平台推送《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发布一系列安全合理用药指引和提醒;组织医疗专家在主流媒体上解读安全用药推介,引导市民安全合理用药,避免超种类、超剂量、超频次用药等不合理用药行为,为市民按需购药提供科学参考。同时,加大对我市金石制药、万年青制药等药企生产的紧缺药品“替代品”的宣传推介力度,落实全市各大零售药店“靠前宣传”,推荐市民在紧俏药品缺货情况下购买同类替代产品以满足用药需求,缓解购药压力。
二是设计开发“汕头药店通”微信小程序,提供全市零售药店地址、联系方式、地图导航等信息,实现“指上查询、就近购药”,最大程度方便市民购药,同时也畅通市民的购药投诉途径。
三是联合爱心药企开展政府“便民平价药品专柜”活动,严格按照进货原价优惠专售紧缺药品和“替代产品”,在方便和优惠市民购药的同时,保障用药安全。同时,组织市药业商会开展公益宣传和现场推介活动,组织药业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药品知识宣传,引导市民理性购药、科学储药、合理用药。
四是实施紧缺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拆零销售措施,顾客凭身份证购买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最大程度确保让需要的人能买到,防止非法囤积。同时,我们也加强对拆零销售行为的监管,要求拆零销售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医械安全管理规范,流程、措施一项不能少,确保药品医械质量安全。
汕头电视台记者提问:这段时间出现很多阳性感染者,许多人认为阳的比例很高了或者传染很快,来不及生成抗体,打疫苗已经没必要,请问这种看法正确吗?感染康复后还需要接种疫苗吗?如果想接种疫苗,应该去哪些地方接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志华
市疾控中心回答:
目前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疫苗可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因此,建议还未接种疫苗且近期未感染新冠病毒的群众尽快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且满足时间间隔的人群,建议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比较罕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抗体水平的降低和病毒株的变异,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仍然有再次感染的可能。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可在感染新冠病毒6个月后接种疫苗。
目前我市共有64家接种机构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市民可通过汕头发布,健康汕头等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门诊地址及咨询电话。
羊城晚报记者提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市疾控中心回答:
我市社会面感染情况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还是非常必要。
主要分两类来做:
一、日常个人防护
1.提前接种疫苗,尤其老年人、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
5.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等重点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建议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6.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感染者的个人防护
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并做好日常清洁工作。
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3.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
信息来源:汕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