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路一小区无征求居民意見封进行封闭
乐一乐一
2021-08-06 12:421.1万 | 评论 0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老市区实行物业管理时应由街道指导组织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招标选择物业公司;第九十四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停放车辆的,应征得业主大会同意,车位使用费由物业公司代收,单独计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并接受业主监督。车位场地使用费扣除物业管费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但管理平东一二三街的街道却不按条例执行,在沒有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封闭道路,设卡准备收费。
请问样做合法吗?是否侵犯业主的利益?消防救命通道只存同一街同向二个出入口,其他三个方向都封闭或成摩托车出入口,请问发生险情怎么办,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