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用气事故!汕头相关部门致市民朋友们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一封信
冬季是用气事故的多发季节,如何安全使用燃气更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一封信
近日,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致市民朋友们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一封信》。
全文如下:
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期天气寒冷,使用燃气剧增,燃气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件。在此,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
1、燃气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切勿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推荐使用“平衡式强排风”热水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为一个检测周期,切勿超期使用。
2、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炉具等燃气器具时,应保持通风良好,用毕及时关闭开关和燃气阀门。外出或长期不使用燃气炉具,请必须要关闭燃气总阀。
3、经常检查燃气器具的胶管、接头,发现胶管老化松动等现象,应立即请专业人员更换,使用经国家检测机构认证的长寿命金属波纹软管。
4、在使用燃气过程中如闻到“煤气味”或发现人员中毒,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切勿操作任何电器开关或室内拨打电话,同时迅速将中毒人员转移到空气流通场所,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修报警电话。
燃气安全无小事、平安事关你我他!请市民朋友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维护燃气安全,携手营造安全祥和的共同家园。
祝愿市民朋友们平安幸福、吉祥如意!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经营市场安全运行,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力保“春节”期间我市燃气安全,1月9日,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公安、住建、市场 、城管、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先后对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永发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龙鹏金珠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汕头市龙华石油气有限公司顺诚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3家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进行了检查。
市安委办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燃气企业要切实依法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特别要在2021年2月份之前,完成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做到“谁供气,谁负责”。
请广大燃气用户自觉配合供气企业做好入户检查工作!
来源:汕头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