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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李德鹏抄袭本人《巴浪鱼的滋味》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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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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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步兵提到的“一个不懂法律又默默无闻的穷人,如果被人家偷了十块钱之后大喊抓贼,那他一定是在哗众取宠了”这个比喻我也感觉怪怪的,当然,被人偷了十块钱之后大喊抓贼,这个不是哗众取宠而是种正当行为,可问题是,被人偷了十块钱后却大喊“我被偷了十万块钱了”,那就不仅是哗众取宠而是故意诽谤了!不过,本人作这样的比喻也是不对的,因为像李记者那种作法,根本就不涉及个“偷”字,而是引用或者借用、参考等等,之所以作这样的比喻完全是顺着你的语调出来的。特此也向李记者表示个歉意。
    另外,我也想给阮先生提个醒,草根名人也算是名人了,你的作法可谓违背一些常理。
    其一,所谓的抄袭指的是基本上照搬你写的文章(而你的文章还必须是独创的而不是首创的),但你自己也提到,他1820个字里面有近400个字是“抄袭”你的,而看了你的原文中,少说也有一千多字吧,可见,他只是参考或者引用你的个别观点。再者,你写的原文中,难道一点也不需要引用或者参考别人的?再退一万步讲,你所写的文字,难道不需要你的老师来教你,但你写文章的时候,有提到过某某老师教的吗?这么粗浅的道理难道不懂。
    其二,李记者写这篇文章,是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必须做的事情,而他的职责就是让读者多了解一些信息、一些知识,所以一篇文章他必须多方了解后才写出来。所以,他除了引用你的之外,也引用了别人的观点。而他的这种作法除了绝对允许之外,还是提倡的。而你却公然发难。普通理解是你不懂事,气量狭窄,更深一点来理解,则的确是哗众取宠,想借此成名。
    其三,你在回复其他网友时说到,你不懂法。在此我想对你说,不懂法就可以随便滥用法律武器吗?打个比方,菜刀是用来切菜切肉的,可你的菜刀却用来砍人。这就是滥用菜刀。在自己没弄清什么是“抄袭”的时候,却在网上公然发表别人抄袭你的言论,而且还直呼其名,甚至把特区晚报也点上了。你想想看,如果人家想跟你计较的话,那么随时可以告你诽谤的!
    其四,你在回复中提到,“李德鹏本人已经私信我,承认抄袭并向我致歉,态度诚恳”,既然如此,已经表示李记者是个非常老实而且非常大度之人,也可以看出,他其实是看得起你的!你还想咋的,你为何不能端正你的态度,难道真的想让他给你公开道歉?否则就要怎么怎么?难得你自以为你是玩弄文字的?个个都玩不过你!简单点说,你是得势不饶人,再深一层讲,又是想哗众取宠。
    好啦,就说到这里,希望你好自为之。我建议你,最好的办法是向广大网友也包括李德鹏表示歉意、表示友好,然后找个时间跟李记者聊聊,态度诚恳一点,彼此共同为推动潮动文化作出一点努力,而不要采取这种哗众取宠的作法!人要想出名不是件坏事,但如果想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而成名,那就是坏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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