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违建,10多年前为啥不拆?说白了,就是酒楼是申报临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2,需要时征用时候需要拆除。酒楼不过是想弄点拆迁补偿而已。用不着打折“违建”的理由驳回文书。真是违建,10多年前又是如何获得审批基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