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消费者权益全年的“八大”就是这些这么大的鸡毛蒜皮事。那些买了有预售证、五证齐全的烂尾房消费者权益全是小事还是他们认为投诉不解决问题而无人投诉? 为什么不见《汕头日报》和汕头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出来说去年有购房“消费者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说“不””???????其它领域呢? 那些涉及金额大、影响大的消费纠纷上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