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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汕头一业主欠缴11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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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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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车库积水问题并非影响小区全体业主和整体区域的全局性问题,对于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的物业服务来说,因局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将给其他多数业主带来损失;同时,不管业主本人是否在此处居住,物业公司都提供了安保、清洁等工作。在物业公司按合同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不应以局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


这样的判决,我个人认为有点偏物业,如何解释什么是局部瑕疵?物业可以这个局部瑕疵?个人的局部瑕疵就会影响整个业主并给带来损失?车库积水问题并非影响小区但难道可以影响个别业主?按这种逻辑那么业主的公共排水管道漏水、地面破损或其他墙体问题也不影响全局性也可以说跟物业无关?难道业主无权利享受无积水车库?公共场所的经营性收入是不是应该由业主公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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