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修改工作”http://rd.shantou.gov.cn/rd/lfdt/202003/c60ea72aa3814b7e8ef231440ebed645.shtml “会议认为,适时修改《条例》,放开摩托车入户上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符合我市实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市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条例》修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市拟出通告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违标车”可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https://www.shantou.gov.cn/gaj/zwgk/gzdt/content/post_1885106.html
应该叫前年2月底,市人大在就市区摩托车入牌立法修改明确有过态度,“放开摩托车入户上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这就要市人大尽快修改《条例》第28条;去年3月《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中就“违标”电动自行车入临时牌也有过明确行政法规出台规划,而且实施的最后期限征求意见稿中定的是去年7月15号,相关行政法规制订工作在征求意见稿征求后静静不了了之。市人大和地方政府即使是有什么原因使修订相关地方法和新行政法规的出台进行不下去也要出个公告向市民告知。
我就想问市人大,摩托车、及“违标”电动摩托入牌关系到大部分底层市民的日常生活出行有个合法上路的经济节约、简便方式,工作、生活天天要,不能光谈现在小汽车、电动单车可以入牌,什么时候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能把市区摩托车、及“违标”电动摩托入牌重视起来列入年度民生实事来推进,实实在在来把它做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来细化、落实?市民的摩托和电动摩托想合法上路,在交警面前稳稳的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