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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汕头交警: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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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认为,适时修改《条例》,放开摩托车入户上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符合我市实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具体行动。市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条例》修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http://rd.shantou.gov.cn/rd/lfdt/202003/c60ea72aa3814b7e8ef231440ebed645.shtml    去年2月28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情况汇报时对修改《汕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就放开市区摩托车入户上牌,是这样表态的。作为生活在市区的普通市民,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对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条例》特别是第26-28条涉及市区燃油摩托入牌合法上路的具体条款修订充满期待。 


   今年3月19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其中对于电动摩托,即“违标”电动自行车,“而对在用的“违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并设置二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临时通行号牌自动失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今年7月15号前核发临时号牌的意见。我们等着尽快征求完意见进而制定正式的行政法规,让“违标”电动自行车入临时牌合法上路,毕竟入临牌了也有合法摩托可以开,不管是电动的还是燃油的。


   治理、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摩托车,作为守法市民我们应当支持。但市人大常委对涉及市区燃油摩托车入牌的《汕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工作以及市政府对涉及电动摩托入临时牌照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完成征求意见后应尽快形成正式的行政法规实施,这两项或其中一项要加快出台,让市民在市区可以为电动摩托或燃油摩托入牌,开入完牌的合法摩托接送孩子上放学。不管是燃油的还是电动的,作为市区市民接送孩子、上落班、菜市买菜等短途交通需要能有合法的途径去满足,市民也就不用开那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摩托车去接送孩子。咱成年人不抬杠,只希望市人大和市政府直面民意,加强民意的了解和调研,更深入的去了解市区普通市民对短程交通有什么要求,进而修订相关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满足不小比例的市民这种日常交通需求。市区小车、电动单车确实是可以入牌,但各有其极限性,不能完全代替摩托车的功能。

     总结还是一个要求,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摩托车和市区摩托车入牌的重视度、工作力度要一样有力;市区路面交通管理应是查处“堵”的一面也有通过入牌“疏"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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