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宁警讯: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伟(男,32岁,普宁市人)交代, 9月22日15时许,其到流沙市区普宁二中外操场打篮球时摔倒并致右膝盖流血,遂到操场附近游逛,因经济无着落,于是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17时许,其见到两个年龄约15、16岁的男孩驾驶一辆黑色电动车经过平湖商业街大门,于是将他们拦下,并以其右膝盖受伤流血为由,骗取他们驾驶电动车送其回家。当指引到普宁市大南山街道陂沟村利泰大道路段时,其趁周围无人便叫他们下车,后抢劫他们驾驶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