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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网友反映称天山北路一学校占用步道停车,交警约谈校方,校方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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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土地规划图显示学校门前的人行步道在学校的规划红线内,学校建设时为考虑空出学生和家长接送缓冲区域才把围墙退建为目前的位置,该停车位是由学校管理的,并不属于公共停车位范畴。"   

       就是说这是学校自己 的土地,不是城市道路公共道路用地,学校不违规。学校只有用围墙把自己用自己的钱买下来的地围起来,才不会被误解、被错误投诉。  

      近年看到一些楼下占地被投诉,比如前二年东厦花园给投诉到电视台说楼下围地停车,结果业主拿出房地产证给电视台看,楼下空地100平方业主自己当时向中信买的,有证的,人家要怎么围起来也是他房地产证上有的自有地,仅是能露天使用不能用于建设。 汕头八九十年代有部分情况,当时门脚的土地是打折卖给楼下业主,做进当时的房地产证里。外人没看到证总以为一占地就是违章的,无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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